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传来好消息,《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获得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批准,并定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标志着越剧这一古老而珍贵的艺术形式将在法律的保障下,继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越剧,作为一种起源于绍兴嵊州的传统戏曲剧种,融合了当地方言和民间音乐元素,同时吸收了昆曲、话剧以及绍剧等多种艺术形式的精华。它以独特的唱腔为主导,擅长表达细腻的情感,通过众多流派的演绎展现其丰富的表现力。越剧不仅是嵊州的文化瑰宝,也是中国戏曲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
在不久前的7月8日,浙江小百花越剧团的陈丽君和徐叶娜为观众带来了新版越剧《梁祝·十八相送》的精彩演出,这场表演不仅展示了越剧的魅力,也体现了新一代艺术家对传统艺术的继承与发展。
为了进一步强化越剧的保护与传承,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及创新性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绍兴市政府依据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这部具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
该《条例》涵盖了总则、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保障监督等五个章节的内容。其中,在保护传承部分,《条例》特别强调了要对越剧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完整的资料档案和数据库。对于那些濒临失传的老腔老调以及越剧特有的服饰样式等重要遗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将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记录保存,包括但不限于实物采集或数字化保存等方式,确保这些宝贵的文化财富能够得以永续流传。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设立了专门的时间节点来庆祝和推广越剧文化——每年3月27日所在的那一周被确定为“越剧宣传周”。这一举措旨在提高公众对越剧的认知度和支持度,鼓励更多人参与到越剧文化的保护与发展中来,共同见证并推动这一古老艺术形式在未来岁月里的繁荣与发展。